电动车“新国标”暂缓实施
昨天发布的“国标委工[2009]98号”文件《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》称:经研究决定,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。通读全文,该通知并未对“新国标”何时实施、是否更改相关内容等方面作更多阐释。
另外通知后附文称,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,在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加快修订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,以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。
记者从市质监局和交警部门了解到,电动车“新国标”如果实施,我市10多万名市民和多家电动车生产、销售企业都将受到影响。如今,“新国标”暂缓实施对于市民来说是不是个好消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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